2021年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沧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和总队党组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统计调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了数据质量, 为推进沧州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贯通协同,坚持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全队核心任务,建立完善业务检查、质量检查、执法检查协同机制,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统计普法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调查业务开展到哪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线就延伸到哪里,上下一心形成防假打假的工作合力。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理解到位、要求把握到位。
二、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为统计调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是国家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第一,我们逐步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法制工作队伍,健全了统计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了得力的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调查队干部统计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第二,建立健全了统计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和河北总队各项法治要求,建立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项具体工作制度;第三,认真做好统计法宣传教育,使统计“八五”普法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第四,大量增加了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切实保证必要的普法、执法经费,对执法所需的用车、电脑、录音录像设备等切实予以保证。
三、加强学法守法,提高惩治统计造假执法能力
一是紧跟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列入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党建和各专业业务培训、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中去,不落一个节点,强化学习研讨;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组织市县队集中学习《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河北调查队系统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积极通过网络、电子屏、知识答题等方式,在干部职工和群众中开展普法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着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好“9·20”中国统计开放日 、“12·4”全国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充分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统计法治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四是推进“送法入户”。全年向调查对象全覆盖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万余份,不断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全队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河北普法公众号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六是继续将民法典宣传融入统计调查工作中,推动全体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六是印发《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统筹规划“八五”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七是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组织人员制作统计法治宣传动画作品;八是制作宪法宣传和法治宣传栏上墙,不断加大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千方百计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将统计调查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行为、依纪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真正做到行动到位、力度到位、效果到位,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调查保障。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