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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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公共场所小广告随处可见

本报讯(记者孙杰)近日,《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树木等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昨天,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市区一些公共设施和树木上张贴了广告,街道路面存在广告喷涂,影响市容市貌。

在解放路南湖公园东100米,路边一棵树上用胶带缠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二楼出租”及电话号码。在解放东路东体育场附近,一个监控摄像头的立柱上有一张红色“定制车棚”的商家广告。通过观察,应该是小广告清理不久,刷上了一层白漆,商家广告又贴在了白漆上,十分显眼。

在清池北大道与维明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处较大的河北广电网络设备箱上贴了一张“治疗疑难杂症”的二维码。在大化幼儿园东面的一栋建筑外墙上,有许多小广告被清除的痕迹,但在墙体高处还张贴一张“办理贷款”的广告。

在东风西路,同样一处较高的建筑外墙上,贴着“麻将牌九”广告。在交通南大道,有人用白色油漆将“办证”字样和电话号码喷涂在新华区文化馆东侧非机动车道上。记者看到,100米的距离就有5处“办证”喷涂。虽然喷涂上有涂抹痕迹,可是依然能看清楚完整的电话号码。

对于采访中发现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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