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36岁的《童话大王》即将停刊。12月15日,著名作家郑渊洁发微博称:“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2022年1月停刊”。
郑渊洁对“新华视点”记者说,他希望用停刊的方式,唤醒更多人和有关部门重视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为维权36年童话创作“终结”
1985年5月《童话大王》创刊,首期刊载了《牛魔王新传》《象棋里新添一头牛》《皮皮鲁在颐和园》《鲁西西送王昭君出塞》等作品。
郑渊洁告诉记者,《童话大王》已出刊495期,总印数超过2亿册。36年来,为了办好刊物,他几乎没一天中断写作。
最后一期《童话大王》刊载了《牛魔王新传》。此外,在郑渊洁的一封信中,他向读者解释了停刊原因:“抱歉已经66岁的我精力有限,只能通过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从而拿出全部精力去和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斗争维权。”
多年的维权“斗士”
事实上,这并非郑渊洁首次为维护知识产权战斗。多年来,从打击盗版书到打著作权官司,再到为商标维权,郑渊洁一直站在维权一线。
郑渊洁称“遭遇过各种形式的侵权”。据他统计,这些年对其作品侵权的商标有672个,“有人注册皮皮鲁商标卖猪皮肉,有人注册舒克商标卖内衣,有人甚至注册了皮皮鲁畜类人工授精商标。”
20年来,他“不是维权就是在维权的路上”,但真正成功的只有16个。他统计,每一次成功维权平均需6年,聘请律师等费用约9万元。
商标纠纷案中的法律争议
郑渊洁称,他于1981年创作了皮皮鲁,1982年创作了舒克,1985年创办《童话大王》杂志。而皮皮鲁、舒克、童话大王的商标分别于2010年、2009年、2011年被他人获准注册。
之后,郑渊洁分别就这三个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但裁定不一。记者梳理此前多份法律文书发现,相关裁定或判决支持郑渊洁的理由主要是:他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角色名称享有的“在先权利”。
而相关裁定或判决中不支持郑渊洁的理由主要是:相关商标使用人并未“夸大宣传”,不属于“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也并未“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并非孤例
事实上,郑渊洁提出的商标维权问题并非孤例。除文学角色外,随着近几年影视IP大热,影视作品名称被用来申请注册各类商品和服务商标的现象愈发多见。据了解,“花样年华”“生活大爆炸”“权力的游戏”“花千骨”“无间道”曾被申请注册在化妆品、背包、计算机游戏软件、零食、防盗门等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项目上。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作品名称保护的艰难性,在其被抢注为商标后,难以通过其他在先权利进行维权,唯有提前注册、早做防范,但这必然会增加成本。
不久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