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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力争每年申报省级美丽乡村150个以上,到2025年打造75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市新增1440个、累计3093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实现全覆盖,同时重点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行林长制、加强村庄绿化等重点工作;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建成4个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业旺民富生活美、文明和谐风尚美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142公里,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城镇及以上地区千兆网络全覆盖;开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行动,抓好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综合服务养老机构等事项;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紧紧围绕“一带两环三沿”布局,到2025年,累计打造20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1000万人次以上。
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50家左右,托管服务组织达到3600家以上。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农村现代化治理体系。重点在构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构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构建法治乡村治理体系上下功夫,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