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张建亭的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向东的沧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王 鹏为沧州市司法局局长;
许建军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亭为沧州市审计局局长;
张 强为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
孙兰芬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