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芳)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商场发现,个别商场的公厕、楼道等处散落着烟头,还有的市民不顾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优哉游哉地“吞云吐雾”,迎面扑来的烟味儿让人感到不适。
在泰合商业广场二楼女厕附近,记者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正对女厕入口处的墙上,张贴有红底白字的禁烟标识,然而在女厕入口处的垃圾箱内有好几个烟头。
在颐和新天地东商城,商城二楼楼梯口处,一位女士低着头,左手玩手机,右手拿着烟,她的身旁就是一个垃圾桶,可这位女士吸完烟后直接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捻灭。商城里还有一位男士经过走廊和电梯时边走边吸烟,烟灰不时弹落,烟味儿四溢。
此外,在沧州商城负一层美食城门口的木质楼梯上有十几个烟头,美食城内的垃圾桶旁也散落着几个烟头。沧州商城三楼通往胖胖熊儿童乐园的楼梯间内和垃圾桶里有零星烟头,而且楼梯间的垃圾桶几乎成了烟灰缸,黑色的烟灰占据了半边垃圾桶盖,很是扎眼。
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条例,维护公共场所的文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