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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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决定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1月22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倩)1月10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22日召开。市政协主席王晓燕主持会议,副主席薛泽通、王荣、张新华、杨双桥、李桂敏、徐志连、徐泽升,秘书长陈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所作的市政府关于2021年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市委书记康彦民就《关于加强特色平台建设 推动沧州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汇报》的批示等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事项,审议了市政协各室委2021年度工作总结。

王晓燕指出,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体会议是政协履职的最高形式,是展示政协形象和委员风采的重要舞台,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协常委和县(市、区)政协主席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继续学习宣传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注重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成功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落实和体现到协商议政、审议报告、发言讨论各环节。要带头高质量建言资政,更好凝聚共识,充分体现“专”的水平、全面提高“商”的质量、切实突显“言”的价值,做到大会提案有质量、出精品,社情民意有分量、接地气,大会发言有价值、出精彩。要带头遵规守纪,彰显良好作风,全面严格落实全会疫情防控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努力把大会开成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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