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严格做好来沧返沧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1.自1月10日起,所有来沧返沧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
2.自1月10日起,各交通客运场站以及市域内8个火车站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对所有来沧返沧旅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措施,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的旅客查验无异常后方可放行;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统一安排现场核酸检测,待采集完成后,旅客可正常离站。现场核酸采集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3.各县(市、区)立即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各交通场站设置临时核酸采集点,科学划分区域,严密现场组织,严格做好未持核酸阴性证明来沧返沧旅客的核酸采集工作,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4.市卫健、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各交通场站临时核酸采集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临时核酸采集点设置到位、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排查管控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