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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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25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泽平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人代会批准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一四五九”工作思路,坚持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同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沿海经济带建设还有差距,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新型城镇化水平不高,财政收支紧平衡。对此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推动沧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努力开创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的要求,符合沧州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整体安排可行。建议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沧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沧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做好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总体思路和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和“三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沧州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实施科技强市行动,壮大发展动能。坚持统筹协调推进,重塑传统产业新优势,培育新兴产业新能级,促进现代服务业新发展。着力做好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均衡发展水平。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打好生态修复保护攻坚战。坚持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将重大机遇加快转化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实成果。

二、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撑。要充分利用好碳达峰机遇窗口期,坚持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政策,谋划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充分发挥好开发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全过程提供集成式服务,协调解决瓶颈制约,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要持续发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发挥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作用,提升防范和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稳就业措施,解决青年就业问题,增强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政策保障。加大纾困惠企工作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大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切实维护国企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推动发展成果共享,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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