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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围绕今年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和十五等传统燃放高峰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将举全警之力投入巡控工作,协同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网格化巡查管控,实时开展宣传巡控。同时,对农村、坟场等易燃放区域,派重兵死盯死守,充分利用人力巡、车辆巡、高点视频监控等方式,持续开展多频次联合执法行动,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此外,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网上网下宣传平台,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民遵守、共同监督的局面。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制发了《群众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有功人员最高8万元奖励。市公安机关呼吁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从自身做起,同时带动周边人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