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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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热度的“流量” 变不成“留量”

王汝汀

冬奥会正在火热进行,有商家想从中蹭热度,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正在申请的“冰墩墩”等429件商标予以驳回,对已经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宣告无效。想要趁势投机取巧的商家,热度没蹭上,结果蹭了一鼻子灰,希望这堂“知识产权课”能够警醒更多企图恶意抢注商标的人,从而维护好《商标法》保护创新、保护品牌的立法初衷。

从“丁真”“全红婵”到“冰墩墩”“谷爱凌”,商家之所以对这些“热词”情有独钟,无非是看中了其背后的流量。不可否认,假使有商家成功抢注一个流量商标,借助流量本身的关注度,的确能让自己的产品搭上流量快车,在公众的“爱屋及乌”中赢取更多市场。但流量这个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例如,“福娃”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异常火爆,虽然它已成为很多国人心中抹不掉的记忆,却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再延续当年的超高关注度,即使当年有人蹭了“福娃”的热度,也不过是一时之快,难以博得长久的关注。

对于商家来说,在注册商标时,与其蹭热度,不如根据自身特点,设计出有个性、有持久吸引力的品牌名字,这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更何况,一个产品要得到长足的发展,靠费尽心思傍名人、蹭热度显然不行,而是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升上。“某干妈”火了这么多年,其他的干妈、干爹啥的也偶尔山寨一下,结果都好景不长,秋风扫落叶般被市场淘汰。可见,抢来的皮囊,终归不如自身的底子硬。

当然,遏制蹭热点现象,不能仅靠事后的监管。一方面,职能部门需要从源头和机制上遏制恶意抢注商标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一些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要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有可能被蹭热度的商标极其相关的类别,在第一时间进行注册,不给抢注者可乘之机。对于已经发生的抢注行为,也应加强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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