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洪丽 本报通讯员 沈媛媛
日前,在黄骅市东孙村,一位村民在老房翻修时加高影响另一位村民家中采光和通风,两人因此引发争议。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宝春得知后,与二人进行协调沟通。张宝春通过实地查看,采取“情、理、法”面对面调解方法,提出补偿通风、采光费用的具体方案,让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黄骅市着力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的生动一幕。近年来,黄骅市落实村级法律顾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主议事决策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室、普法夜校等阵地作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目前,黄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七五”普法期间,黄骅市委、市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累计开展100余期。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宪法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讲座、报告会等教育培训300余场次,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同时,突出宪法、民法典重点内容,创新形式载体,高标准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资料150余万份,解答咨询3万多人次。连续十三年举办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已成为黄骅普法知名品牌。 (下转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