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洪丽 通讯员刘欢 李旭冉)日前,沧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已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试运行期间共办理认罪认罚同录案件106件。
沧州市检察机关年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000余件,认罪认罚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为保障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顺利开展,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远程提讯室进行改造。改造中,两级检察机关均设立非羁押案件讯问室,并配置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执法记录仪。同时,积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流程、规范步骤,确保认罪认罚同录规范适用。任丘市检察院根据同录流程,制定了听取意见六步骤,对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核对在场人员身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控辩量刑协商、见证具结签字、封存留档加以规范;献县检察院、河间市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与当地司法局、多家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值班律师及法律援助等具体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参与率达到100%。
“在镜头监督下办案,更要求自己用语规范,注重细节,容不得一丝差池。”这是检察官的普遍感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认罪认罚同录规定的实行,让检察官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倒逼检察官提升释法说理、量刑建议等业务能力,进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让办案过程真正做到“看得见”“真透明”,让公正经得起“镜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