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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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10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泊头市2件、献县2件、东光县1件、盐山县1件、任丘市1件、沧县1件、河间市1件、青县1件,其中4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2件、水类2件、土壤类5件、生态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43件,涉及河间市6件、任丘市5件、东光县3件、黄骅市3件、青县3件、盐山县3件、沧县3件、献县3件、泊头市3件、肃宁县2件、海兴县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1件,涉及东光县2件、任丘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吴桥县1件、泊头市1件、河间市1件、黄骅市1件、盐山县1件、沧县1件。

2022-04-02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53226.html 1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