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
4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1件、肃宁县1件、黄骅市1件、沧县1件、泊头市1件,其中1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2件、土壤类2件、水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3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50件,涉及河间市8件、任丘市5件、青县4件、泊头市4件、黄骅市4件、沧县4件、盐山县3件、献县3件、东光县3件、肃宁县3件、海兴县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3件,涉及东光县2件、任丘市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吴桥县1件、泊头市1件、河间市1件、盐山县1件、沧县1件、青县1件。
第十二批
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1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2件、泊头市2件、献县1件、运河区1件、沧县1件、盐山县1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任丘市1件、新华区1件,其中2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8件、水类3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4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61件,涉及河间市10件、任丘市6件、泊头市6件、沧县5件、青县4件、黄骅市4件、盐山县4件、献县4件、东光县3件、肃宁县3件、孟村回族自治县3件、海兴县2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运河区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6件,涉及任丘市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盐山县2件、吴桥县1件、泊头市1件、河间市1件、沧县1件、青县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