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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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9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1件、青县1件、海兴县1件、肃宁县1件、盐山县1件、沧县1件、任丘市1件、献县1件、市辖区1件,其中4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水类4件、土壤类2件、其他污染类3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8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86件,涉及河间市15件、献县8件、泊头市7件、沧县8件、任丘市7件、盐山县6件、青县5件、黄骅市4件、肃宁县5件、孟村回族自治县4件、东光县3件、海兴县3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南皮县2件、市辖区2件、运河区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2件,涉及任丘市4件、盐山县3件、泊头市2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沧县2件、吴桥县1件、河间市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5件。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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