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下旬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为进一步扩大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市生态环境局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情查询市人大网站:www.hbczrd.gov.cn),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客观公正评价。
特此公告。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