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8日
第02版:02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1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沧县2件、盐山县1件、青县1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其中1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1件、噪音类1件、水类1件、生态类1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6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46件,涉及河间市25件、泊头市18件、青县16件、沧县13件、献县12件、盐山县10件、任丘市8件、黄骅市8件、肃宁县5件、东光县5件、孟村回族自治县5件、海兴县4件、南皮县4件、运河区3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开发区1件、市辖区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8件,涉及任丘市4件、泊头市4件、盐山县4件、沧县4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河间市2件、吴桥县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三批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中1件。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2022-04-18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54633.html 1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