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8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2件、沧县1件、吴桥县1件、任丘市1件、黄骅市1件、献县1件、运河区1件,其中4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3件、土壤类2件、噪音类2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9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67件,涉及河间市32件、泊头市19件、青县16件、沧县14件、献县13件、盐山县11件、黄骅市11件、任丘市10件、南皮县6件、肃宁县5件、东光县5件、孟村回族自治县5件、海兴县4件、运河区4件、渤海新区3件、吴桥县3件、新华区2件、开发区1件、市辖区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1件,涉及任丘市5件、泊头市4件、盐山县4件、沧县4件、河间市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吴桥县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渤海新区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六批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8件,正在处理中1件。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