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学敏 本报通讯员 孔大龙
提示: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登记上牌收费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发票丢失还可以上牌吗……4月19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5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登记上牌期
“5月1日至10月31日,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这次上牌只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机动车管理,不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内。
按照规定,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对于个人车主身份证不在号牌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考虑到有些在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因时间久远,发票丢失或从未开具过发票、收据等情况,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采取个人承诺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这位负责人说。
集中上牌期间,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也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容缺办理,但集中登记上牌期后,遗失或毁损的应向销售商补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得缺失。
登记上牌后,电动自行车需要购买强制险吗?《条例》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但不强制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
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三类
目前,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临时号牌和营运号牌三种。
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即绿色号牌。
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呢?
这位负责人说,其主要特征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为: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即白色号牌,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营运号牌,即黄色号牌(营运的必须是新标车),比如共享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没有纸质行驶证,登记上牌后,生成电子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打印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人不需要考取驾照。
三种上牌方式供市民选择
在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开展初期,为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沧州市共设立172个电动自行车固定登记服务网点,流动登记服务队20个,为广大群众提供登记上牌服务。同时,还开通了网上邮寄功能,群众可以选择在线办理邮寄到家,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费,目前有三种上牌方式供市民选择。
第一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进行确认,按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并安装。
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采集信息,按顺序发放号牌并安装。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登记上牌工作的推进,将会根据地理位置、工作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以及警邮、警保、警银合作服务点设置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尽可能地拓展登记服务网点辐射范围,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就近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