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0日
第07版:07

到村带户 合作共赢

“三个创新”构建产业经营帮扶新模式

杨 菲

产业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用好政策资金、拓展产业效益、完善联结机制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海兴县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持“跟紧大政策谋划大产业、依托大企业培育大龙头、借助大市场推动大发展”原则,积极贯彻落实河北省奶业振兴战略,与君乐宝集团合作,谋划实施了投资1.3亿元、规模3000头的标准化奶牛养殖项目,重点突出“到村带户、合作共赢”理念,创新“三种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产业发展与合作经营、政府导向与市场规律有机结合的帮扶之路。

整合量化、折股下放,创新资金使用模式

资金使用是产业发展的重点,也是帮扶成效的关键。为高效利用资金、发展区域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海兴县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支持有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导向原则,创新实施量化分配、到村带户模式,将2021年产业资金7760万元(其中整合资金4950万元,回收、帮扶、盘活存量资金2810万元),根据全县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数量予以平均量化。再结合各村现有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数计算出应分配资金数额,下放到有脱贫人口(含易返贫致贫帮扶对象)的193个村(县农场)。相关村利用到村产业资金联合投资奶牛养殖项目,获取收益,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脱贫户增收,实现到村资金获得到村收益、村级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的目的。

参股投放、统一建设,创新经营管理模式

规模化、龙头化、市场化是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有效解决单打独斗、经营不善、市场不稳等问题,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兴县创新实施参股投放、统一建设、专业经营、重点监管模式,确保项目效益。一是组织集中投放。倡导并组织各村将到村产业资金形成股份,集中投放到海兴县益民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县级产业投资平台,以下简称益民公司),进行委托经营管理。益民公司借助君乐宝集团的资本、市场、管理和技术优势,双方合作成立海兴县君益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益牧业)。益民公司占股77.5%,君乐宝集团占股22.5%,建设总投资1.3亿元的标准化奶牛养殖项目,设计年产鲜奶1万吨,预计年收益超过6.1%,可保障脱贫村、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15年的稳定增收。二是实施统一建设。整个项目由君益牧业负责,按照标准化设计统一建设,益民公司投入的合作资金必须形成可追溯的固定资产。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股权合作协议签订、公司注册、项目备案、土地流转、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手续,年内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年底竣工投产,2023年实现收益。三是委托专业经营。县农业农村局、村集体及益民公司三方签订《海兴县2021年奶牛养殖项目委托实施及监管协议》,各村除重大股权变更、企业清算等特殊情况外,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由委托企业进行专业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和监管制度,益民公司每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一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进行审计,确认各村资产权益;项目正式运营后,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年中审计,益民公司每季度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各村提交项目运营情况报告。通过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全链条加强监管,确保产业收益和各村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创新利益共享模式

坚持项目合作共赢,产业协同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利益共享。一是推进产业迅速扩展。政府采取专项投入和龙头培育,发展壮大奶牛养殖产业,形成新的特色产业集群和增长极,带动区域发展,促进强县富民。二是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实行收益“激励+约束”机制,益民公司通过君益牧业所得年度分红收益超过6.1%时,执行激励机制。益民公司按照超出部分的60%提取年度委托管理费,其余资金全部汇入县专项收益账户;低于6.1%时,益民公司不收取委托管理费,顺应市场规律,将全部收益汇入县专项收益账户即可;若每5年平均收益率低于6.1%,执行约束机制,不足部分由益民公司补齐,倒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三是推进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通过参股投资,由委托企业通过县扶贫收益账户,按照各村所持资金比例,将收益精准分配到村,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的公益岗位和生活补助,以及发展村集体经济,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四是推进群众持续增收。依托奶牛养殖产业项目,群众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种植青贮、提供服务以及村集体收益二次分配帮扶等方式致富增收,真正实现政府兴业、企业获利、村级发展、群众受益、多方共赢的产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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