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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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2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10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沧县3件、黄骅市2件、河间市1件、东光县1件、泊头市1件、吴桥县1件、青县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土壤类4件、水类4件、大气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2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92件,涉及河间市36件、泊头市22件、沧县20件、青县17件、献县14件、黄骅市14件、盐山县12件、任丘市11件、东光县7件、南皮县6件、肃宁县6件、孟村回族自治县5件、吴桥县5件、海兴县4件、运河区4件、渤海新区3件、新华区2件、开发区1件、市辖区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1件,涉及任丘市5件、泊头市4件、盐山县4件、沧县4件、河间市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吴桥县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渤海新区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九批1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8件,正在处理中2件,因疫情暂缓核查1件。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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