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各单位结合自身主要工作职责,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突出“十个不得、十个确保”要求,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打造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坚强阵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坚强保障。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紧紧围绕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开放、补短板、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聚焦社会民生事业,围绕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领域,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切实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4、围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有效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稳步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实现我市任务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160984。电子邮箱:cfgjgjw@163.com。
沧州市教育局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2、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前教育抓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抓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抓优质特色,职业教育抓服务能力,高等教育抓内涵建设,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3、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教学用房1.5万平方米,增加学位供给,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4、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双减”工作要求,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渠道,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深化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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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深化“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建设,开展好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申报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一批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
2、筹备好市政府赴民族乡现场办公,帮助民族乡村解决一批制约发展、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协助孟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用好帮扶政策机制,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3、组队参加全省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赴2个民族乡村举办2场“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活动。
4、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提高服务意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打造严实全面高质量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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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政局
1、履职尽责,服务民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用一流的工作标准、昂扬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民政力量。
2、强化意识,提高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有时限要求的事项自我加压,在最短时间办结,无时限要求的提速提效加速办结。持续优化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科室和窗口单位服务流程,最大限度满足办事人员差异化需求,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言语文明,态度亲和,行为规范。
3、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干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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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推动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提供更加开放、便利、公共、智能、安全的服务。
2、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以上。
3、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效应,大力支持有创业意愿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各类培训4万人次以上。
4、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参保质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5、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面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执法监管,及时查办欠薪案件,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实现人社服务政策供给更加充分有效,政策宣传更加广泛深入,政策执行更加畅通快捷,窗口服务更加贴心暖心,业务经办更加智慧安全,服务监督更加多元精准。
7、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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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1、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141.4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4.25亿元。
2、农村公路新改建469公里,计划完成投资6.38亿元。
3、交通局驻行政审批政务大厅业务窗口严格实行周六、周日不打烊制度,做到在为货运企业(危货)、从业人员换发证件和办理年审业务时尽量简化流程、缩短时间、提高效率。针对人员在外地不方便领取证件的情况通过邮寄、带领等方式送达。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改革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竭诚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执法,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8695655。电子邮箱:jtjjzjw@163.com。
沧州市水务局
1、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今年完成压采任务0.91亿立方米。
2、积极协调河北省水利厅、海委、黄委及山东水利部门,做好引江、引黄和上游水库引水准备工作,年引调水8亿立方米。
3、开展取水井关停和违法违规取水整治行动,关停取水井13000眼。
4、完成沧县、南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工程建设。
5、实施“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6、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365处,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7、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由“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不断改善河湖环境。
9、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抓好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水利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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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1、粮食总产保持在90亿斤以上。大力发展旱碱麦种植,全市种植规模达到100万亩。
2、加强蔬菜基地建设,蔬菜产量达到300万吨。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生鲜乳产量达到15万吨。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0万亩。
4、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打造15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持续抓好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建设。
5、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6、到2022年底,新建改建农村户厕10.7万座、公厕1400座。
7、申报创建美丽乡村2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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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商务局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动城市建成区大型商场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开展网上促销活动。
3、开展外贸主体队伍培育,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多元化市场开拓,引导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4、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履行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深入开展“商务为民”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5、进一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强化商务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机制。
6、持续牵头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7、持续推进汽车流通、二手车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拍卖等行业监管,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二手车市场及时予以备案。保障疫情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8、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促进我市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为企业提供更多境外经济信息,搞好对外投资合作对接、境外安全培训、涉外法律培训等活动,做好安全督导和境外风险排查工作,提高“走出去”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9、充分发挥沧州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全市省级及以上经开区在项目建设、规划布局、体制机制、放权赋能、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推进上级有关开发区改革创新政策的落地落实,着力提升开发区综合承载力和能级水平。
10、建立招商项目从洽谈到建成竣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招商引资考核力度。充分利用“5·18”廊坊经洽会、第四届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论坛等高端展会平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11、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3057166。电子邮箱:swlzjn@126.com。
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贯彻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入实施2022年文化惠民工程的通知》《关于深入实施2022年景区厕所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及省、市双创双服领导小组办公室目标任务要求,在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全力推进,创新开展文化惠民、景区厕所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全市发放文化惠民卡9800张以上,发放文化惠民券19.6万张以上,建设旅游厕所10座以上。
2、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进一步优化群艺馆免费开放环境、提高“艺术普及”工作效能,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继续深入开展“艺术普及公益课”活动,对群众文艺团队以及文艺骨干进行辅导培训。
3、秉持“平等、免费、无障碍”的服务理念,图书馆推出图书借阅、网上预约、文献荐购、数字资源阅览等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针对不同读者群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创意、内涵丰富的阅读推广活动。
4、贯彻落实上级免费开放政策,保护、研究、展览博物馆馆藏文物展品,挖掘、整理、宣传历史文化;积极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弘扬优秀文化。
5、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公正文明,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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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卫生健康委
1、着力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到2022年底,沧州市中心城区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
2、实施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组建市级康复医疗专家库,对各县(市、区)已建成的康复中心康复医疗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建立对口帮扶制度,提升康复中心服务能力。
3、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到2022年10月底,按照市民心工程要求,提高7家省级婴幼儿照护试点和12家市级婴幼儿照护试点机构质量,力争将这19家试点机构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性作用的机构,并全市推广,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完成上级统一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4、实施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孕中期免费提供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做到应查尽查、全面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唐氏儿和聋哑儿,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相关中医医院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尝试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鼓励献县中医院继续开展三甲创建工作,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二级医院评审工作。
6、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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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积极做好最美退役军人的推荐、宣传工作;热情主动、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有序开展信访接待工作。
2、移交安置工作:坚持阳光安置,促进人岗相适,不断提升安置质量。
3、就业创业工作: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选择省退役军人培训目录的退役军人应训尽训。
4、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5、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体现关心关爱尊崇;管护好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指导好优抚和褒扬纪念单位业务工作和建设发展。
6、双拥工作:继续按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宗旨发挥好军地桥梁作用,不断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为军人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畅通“后路”。
7、荣复军人疗养工作:持续提升对在院老荣军的服务质量。
8、烈士陵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红色教育基地的宣教作用,传承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
9、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丰富“退役军人之家”服务内容,打造高质量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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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国资委
1、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国资系统党旗红”活动,推动“党建+”“国企行动支部建设”“党支部星级动态化管理”等党建项目深入实施,将党的旗帜插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疫情防控第一线,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2、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战,确保2022年三年行动全面胜利收官。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推动市场化改革措施全面走深走实。推动市属平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向投资运营公司发展。全面完成市属危困企业改革退出任务,妥善安置职工,推进资产处置。
3、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企业负责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业绩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做好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处置企业重大债务风险。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会计信息监督稽查机制,构建由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参与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探索构建符合沧州实际的国资监管平台,强化管理型会计队伍建设。
5、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市国资委机关和市属监管企业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不得、十个确保”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提高谋事干事成事能力,以观念作风转变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6、主动服务驻沧央企、优化发展环境,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对接央企、国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推进与央企、国企战略合作,构建国资发展大格局。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079393。电子邮箱:czsgzw9393@163.com。
沧州市体育局
1、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推动落实不遗余力,完成工作不打折扣,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体育工作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作出体育贡献。
2、聚焦中心工作,推进体育惠民。加快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优化项目布局,扩大选材面,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深入推进武乡建设,扩大沧州武术美誉度和影响力。强化创新扶持力度,推动体育产业提档升级。
3、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改进作风。坚持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024151。电子邮箱:tyqg2021@163.com。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贯彻融合发展。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深入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融合,全面提升人防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规范人防工程监管和维护管理工作。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人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完善人防部门服务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和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4、落实年度目标。统筹谋划,认真部署,全面落实2022年年度工作目标。
5、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讲纪律、有权不任性,守规矩、言行不越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6、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各界通过市人防门户网站、12345平台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沟通解释,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138912、0317-2138920。电子邮箱:zhdddn@163.com。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1、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市“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有力有序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做好“放管服”改革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省政务办“审批服务围绕项目落地转”的工作要求,落实《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强化项目前期指导,推进审批提速、细化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优化招投标服务等举措,助力项目早落地、快投产。
3、用心用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办好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民生工程。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以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为主要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动各类民生政策和服务更快捷、更优质、更高效地覆盖所有群众。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构建全市联动的热线管理体系,强化转办督办,压实办理实效。
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增强网上办事能力,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一网通办”。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推行涉企经营高频证照的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持续拓展网办深度和广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5、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作用。落实省政务办“信用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转”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争取更大的信贷支持。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省一体化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依法依规、及时全量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诚信水平。
6、打造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大优化招投标服务措施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效率和公平性。深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应用,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7、持续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覆盖度,及时掌握市场主体诉求,促进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全面提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帮办代办,为重大项目提供定制化“管家式”服务,项目不落地,服务不休止,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8、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整治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冷漠懈怠等作风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激情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175187。电子邮箱:bwcxljsm205@163.com。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敢于担当,高标准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任务。执行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有访必接,耐心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限内,从速办理。
2、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宣传有关医保政策法规,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有关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药品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及业务事项办理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3、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单位做到热情礼貌接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为广大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4、有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3月底前我市接入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系统,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系统达到100%。
5、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申报办理医保业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6、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7-2021712。电子邮箱:tuanjie2021@126.com。
沧州市港航管理局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