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工作单位需在沧州市域内)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100万元后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聚焦我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3年内重点组织1000名企业家分层次、分行业赴国内高校进行精准培训。支持企业家自主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经报审市财政给予每人50%的培训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最长期限2年。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立足我市动能转换、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需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对我市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市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8000元和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乡(镇)党政人才、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人才,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参加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开展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等活动,加大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大力选派科技特派员。推进实施“三区”支教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强县域医联体建设,推动医疗力量向乡村两级下沉。
金融人才提质计划,探索研究建立金融干部人才挂职交流机制。建设“金融人才培训基地”,持续扩大我市优质金融人才增量。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CFA、FRM等资格认证考试,对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市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补贴。
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做好沿海经济崛起带、大运河文化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法治、社会工作、城市规划、网信等各类人才的素质提升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打造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的保障机制,从6方面给予保障。
周转编制保障,对新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建立行政编制保障机制,将各单位的行政空编统筹使用,作为引进人才用编;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等渠道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作为引进人才使用的周转编制。
配偶及家属安置保障,新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随迁配偶及家属为行政、事业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编办按程序安置;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国资委安置。配偶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选聘到事业单位就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及以下人员,由人才引进单位优先安排适当岗位。
子女入学保障,持有燕赵英才A卡人才子女,可在沧州市范围内任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受户籍、片区及摇号等限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事宜。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意向和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
住房安居保障,沧州狮城人才来沧创业或者工作后,给予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持等政策优惠条件。
医疗保健保障,沧州狮城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沧州狮城人才在享受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可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同时为沧州狮城人才提供异地就医“一站式”费用报销等服务。
跟踪问效保障,对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和人才作用贡献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引进人才各项需求并跟进对接。
打造以优质平台为目标的载体机制,着力推动4个平台建设。
打造京津冀一体化合作品牌,对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并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项目落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新获批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对评估优秀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支持我市各类主体在沧州行政区域外设立飞地孵化器、研发机构和人才工作站等“人才飞地”,给予奖励支持资金。
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集中为沧州狮城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人才政策和各种人才活动安排。设立沧州狮城人才服务窗口,落实各项优惠待遇。
优化市场化引才平台,探索高级别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推进人才项目、重大引才活动的服务外包和市场化运作。对新引进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注册落户起3年内根据其发展情况每年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