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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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种谈判药纳入“双通道”管理

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院、药店自主购买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孙德成)昨天,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已将国家医保目录内的275种谈判药品和28种乙类肿瘤靶向药纳入“双通道”管理。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所谓谈判药品“双通道”,是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通俗地说,纳入医保的谈判药品,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购买。如果在医疗机构买不到,药店也可以买到,并且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

开通“双通道”后,我市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殊病治疗使用上述303种药品时,由“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责任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流转至“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也就是说,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出处方后,当地开通“双通道”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都可看到其电子处方,参保人员可就近购买。

目前,我市主城区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第三医院、沧州市眼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院区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鼓楼店、沧州阳光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欣怡店、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润林天使大药房、沧州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康广场店、沧州金烁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定点零售药店可以“双通道”购药。

自开通以来,我市参保人员共有870人次通过谈判药品“双通道”购药。目前,我市正在对新增的19家“双通道”医疗机构进行院内电子处方流转技术改造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遴选,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将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更好地满足市民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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