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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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关于建立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

东光七部门联合维护 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王汝汀 通讯员王光辉)近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为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服务。

据介绍,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发现,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知法、懂法、用法上存在一定困境,特定群体权益受到侵害难以保护的情况并不鲜见。为此,东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其中,特定群体范围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协作范围涵盖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诉讼、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其他类型等五大类别。《意见》还建立了对口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项行动、宣传联动、会商会议六大机制。

《意见》出台,是相关部门在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工作中积极作为、化被动为主动、履职为民的有力表现,七方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让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同时,对进一步探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扩大检察监督工作成效提供有效路径。

2022-05-30 签署《关于建立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58384.html 1 东光七部门联合维护 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