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6日
第07版:07

读懂新职教法 认识新职业教育

徐全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实施,这是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新法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并为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保障职业教育毕业生与普通教育毕业生“平起平坐”。过去,受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认为“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相较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往往不是人们的首选,甚至有些家长,用“特长生”的方式,将孩子送进普通高中,然而3年后想通过“特长生”考本科难度依然很大。新法打通职业教育学生升学路,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避免就业“低人一等”的现象。新法保障学生实习权利和义务,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新法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办学水平,真正让学生学到一技之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视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决心。

新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打通了职业教育学生升学路。新法颁布前,《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除了设置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还设置了高职本科专业247个。这意味着744个高职专科专业和247个高职本科专业将通过职教高考招收相当比例的中职毕业生。由于职教高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相比参加普通高考,难度大大降低。对于不适应普通教育的孩子,如果他动手能力强,可以通过职教高考来转换“赛道”,进而实现“弯道超车”。这既符合古人因材施教的做法,又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要求。

新法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说明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于有职业等级要求的岗位,高职毕业生可以与研究生、本科生共同参与、共同竞争,这大大拓宽了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避免了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低人一等”。

新法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以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权益。实习是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对职业学校学生的特别要求与义务,针对实践中个别学校存在的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侵害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利等问题,新法明确予以禁止。今年1月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也规定实习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规定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

新法规定“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这将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到真实的工作岗位。过去的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没有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学校管理模式上,与普通学校并没有特别大的差异,失去了职业教育特色。新法规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今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方式会让教学过程与生产相互交叉融合,让学生参与实际生产过程,实现在生产过程中接受真实的岗位训练,学到一技之长。

新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经费失衡曾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3013亿元,其中高职经费不足普通本科高校的四分之一。从国际上看,成功的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接下来,政府会出台相应政策,着力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扎实推进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3年基本达标,2025年全面达标。”随着投入的继续加大,教师队伍素质将大幅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将得到根本改善。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中,相信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能够正视时代的变化、市场的需求、竞争的现实,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所需的创新创业人才,把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作者单位:沧州工贸学校)

2022-06-06 徐全才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62488.html 1 读懂新职教法 认识新职业教育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