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3日
第03版:03

新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划片范围确定

本报记者 韩学敏

昨天,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新华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招生原则、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报名时间、划片范围等。同时,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对招生中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今年招生报名登记,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30;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6月26日上午8∶00—下午5∶30。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中心城区户籍学生,6月15日上午8∶00—下午5∶30;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6月16日上午8∶00—下午5∶30。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智慧沧州”——“入学报名”进行注册登记报名,获取注册编号,家长须牢记注册编号,以便后期使用。家长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入学报名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门、房产部门、社保部门等进行大数据对接,直接审核验证,区教体局和学校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7月8日前,网报系统通过短信通知适龄儿童是否报名成功。7月9日,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线下报名时间和对象: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经网报系统大数据审核验证未通过的适龄儿童;7月10日下午2∶30—5∶30,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适龄儿童跟随家长按照划片所属学校的具体招生安排(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分类别、分时段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经审核不符合所报学校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建议到应去的学校报名。审核通过的中小学新生(包括线上和线下),学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类别分批发送入学通知书。

小学入学需具备的条件

一、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及父母的房屋产权一致。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址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房产证记载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实行一房一位,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套住房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二、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需具备的条件

一、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1.学生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学生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若不一致,则根据学校容纳情况和户籍、房屋产权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户口迁入时间最晚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迁入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学生及父母实际居住地址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6月14日前。

实行一房一位,在房屋产权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初中就近学位,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学生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签发的,且学生未在中心城区上小学的(以学籍为准),不予提供学位。

3.学生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B、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入住证、缴纳最近半年租金的发票,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从未迁移过)同住、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无名下住房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注:适龄儿童与父母新华区户籍地址和父母新华区房屋产权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沧州市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3.社保: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者新华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4.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5.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初中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1.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毕业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协议书。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D、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E、适龄学生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F、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G、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在非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调剂安排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随迁子女父母页、随迁子女本人页)。

2.随迁子女和父母双方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5.社保:父母双方的沧州中心城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6.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毕业证。

2022-06-13 本报记者 韩学敏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59621.html 1 新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划片范围确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