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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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区域挣了钱收益归大家

凤凰城C区264户业主维修资金账户收到收益款

本报讯(记者郭玉培 通讯员刘辉)日前,凤凰城C区11号楼两个单元申请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更换电梯配件,在业主代表见证下,小区物业公司将更换下来的废旧钢丝绳等变卖,获得3100元收益,目前已移交至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由其按建筑面积均摊至两个单元264户业主的资金账户。据介绍,这是我市首家将电梯配件残值收益补充至维修资金的案例。

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指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放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等。目前,市住建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纠正整治部分物业公司“贪占业主公共收益”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2014年底,凤凰城C区11号楼两个单元4部电梯正式投用,到今年已是第八个年头。前不久,电梯出现停梯、滑梯的小故障。为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小区皓炜物业公司邀请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经维保单位现场勘查发现,电梯钢丝绳、主板、电频器等零部件均出现了老化。物业公司按照程序向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动用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了维修。维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废旧钢丝绳等废旧部件,在征求了业主同意后,物业公司将其变卖,获得3100元收益。“这是11号楼业主的公共收益,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收益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照每家每户面积分摊到业主维修资金账号中。”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

据悉,今后,市、县(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有关要求,积极引导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更加公开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做到公共收益怎么用,居民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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