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优化审批制度流程,探索推广系统自动审批模式,建立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快速了解融资需求,精准对接,优先办理,实行“能贷尽贷”“能贷快贷”“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切实解决企业融资慢的问题。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提升企业融资服务质量。聚焦“4+5+3”产业优化提升和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各类金融产品,完善“政采贷”“科技贷”“工程贷”“合同贷”“订单贷”等产品服务机制,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产品,研发创新服务“三农”、抗击疫情等专项领域的金融产品。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沿海经济带建设等重点工作和企业自身发展特色,开发优质金融产品。推进政银企全面对接,发挥政府桥梁作用,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广泛吸引金融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出台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与试点示范区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融资服务模式,总结形成一批有特色、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融资贷款尽职调查前置、信用评级评价等服务,金融机构可依据相关信用服务产品进行动态授信、贷款审批和风险管控。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掌握行业内企业信息和信用状况优势,在促进银企对接合作、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