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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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及时出手 让高空抛物者收手

王汝汀

近日,江苏某地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李某因将29公斤的建筑垃圾从楼上阳台抛掷,被判拘役5个月,罚款3000元。又是一起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例,再一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希望更多人以此为戒,坚决收手。

直接把建筑垃圾从楼上抛下,看似省时省力,实际上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高空抛物的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砸到人是小概率事件,不值得为了防范将垃圾搬运下楼。然而,安全面前无小事,即便几率再小,也不能冒此风险。更何况,搬运垃圾本来就是建筑工作的一部分,以抛掷替代搬运是投机取巧,从施工监管的角度,就应该予以制止。

工地上的普法,亟待进一步加强。许多工人在作业时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因操作不当对自己、他人或公共设施造成安全威胁,甚至有些错误的操作在工地上司空见惯,不被认为是违规行为。拿高空抛物来说,在有些工人的意识里,根本想不到这件事能和入刑扯上关系。因此,不妨从强化工地监管和普法宣传开始,让淡薄的法律意识得到补充、加固。监管和宣传的方式也应精心设计,以工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形式,让普法收到实效。

还有一类高空抛物,属于“无事生非”型。有些“熊孩子”或缺乏公德心的成年人,将高空抛物当恶作剧,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也真实酿造过一些伤亡事故。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一个人需要空虚无聊到什么地步,才会生出高空抛物的“剁手式”事端?这大概和喜欢捏造谣言、跟风起哄的人一样,只会躲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做些阴暗的举动,从而满足自己的恶趣味、提升自我的存在感。这种发霉的心态,也该拿出来晒一晒了,从扰乱秩序中实现的自我取悦,并非真正的快乐,而是令人不齿的低俗。

要制止高空抛物,除了安全意识的加强,还需严格的执法。此次案件,为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做了很好的示范,希望这样的执法能够得到更多的学习和借鉴,在各地构建起严打高空抛物的法律围墙。总之,执法监管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让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的人及时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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