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其征)8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沧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相关报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认为,2021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克服经济下行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部门坚决贯彻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开展精准且富有成效的审计监督活动,发挥了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职能。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