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享受与书相伴的日子。
我的叔叔曾是小学语文老师,受家庭熏陶,我自小就对图书兴趣浓厚。5岁开始识字,上小学前,就读完了《封神演义》和《唐传奇》。
我感觉书本就是我的玩具。整个童年都是以书为伴。小时候,喜欢小人书,每逢赶集,都拉着大人去街头的新华书店。那里有一个专门的柜台,摆着花花绿绿的小人书,一套《西游记》我攒了十多本,后来又跟同学用玻璃球换了几本,终于凑齐了。如果保存到现在,应该值不少钱了。
上小学后,我走了叔叔的“后门”,读遍了学校图书馆的书。那时读书是盲目的,有什么读什么,多是一些经典文学作品。高中叛逆期,武侠成了我的最爱。中学涉猎更广,历史、散文、传记……凭兴趣阅读,凭爱好选择。
初中毕业,因为家庭困难我辍学了,来到北京闯荡。出门在外,打工生活是寂寞而枯燥的,每天充实我生活的、给我温暖的、支撑我走下去的,还是书。那时候我每天骑着三轮,去给各个大学里的超市送货。我托超市老板给我办了张借阅卡,从一所大学里可以借阅到一些文学书。我把它们保护得很好,因为它们来自神圣的殿堂,带着大学里的味道。那段时间我读完了王小波的三部曲。
一次《北京青年报》征稿,邀请打工者用一段话谈在北京的感受,我写了一篇投过去。第二天这段类似微博的言论登报了,吸引了北京好多打工者给我打电话,其中就有一位承德下板城的姑娘。她的父母在山上种核桃和酸枣,她跟随老舅在北京批发酸枣汁饮料。后来我加入了他们公司,成了一名业务员。
我们经常一起挤公交出去送货。但是我们没走到一起。因为一次送货途中,中巴车急刹车,她没扶稳蹿到了车挡风玻璃上,磕到了眼睛,回老家治疗去了,没再回京。我记得她叫娟子,也挺爱读书,常抢我的书看。如今这些都已成为美好的回忆。
正式回到老家干起送蜂窝煤这个活儿的那一天,我读到了一本书。书是一位老先生借给我的,他是我的第一个主顾,跟我要了300块煤球。我给他一块一块搬到堂屋的八仙桌底下,码得整整齐齐。他早就沏好了一大杯花茶,让我坐在凳子上歇会儿,喝完再走。他问我多大了,什么学校毕业,家里有什么人,送蜂窝煤送了多久了?我一一作答。老先生瞅了我半天,说:“我看你像一个人。”
“谁啊?”“孙少平。”“孙少平是谁?”
老先生把一本书借给我,从那本《平凡的世界》里,我见到了孙少平。他从煤窑里走出来,一张黑乎乎的脸,站在我的眼前,笑呵呵地对我说:“嘿,送蜂窝煤的老弟,咱俩还是同行呢!”
我的心一下子敞亮起来。以前我总觉得命运对我不公,辍学进建筑队搬砖锄泥,出门打工落不下脚,回到老家找不到工作只好送煤球,从孙少平身上,我却发现苦难的人不止我一个,从艰难中挣扎出来,才是真正美好的生活。
我把书装在一个塑料袋中,挂在脚蹬三轮车的车把上。排队装煤的时候,把车停在路口等客户要煤的时候,卸完煤歇汗的时候,我会洗一把手,捧着那本书,读上一会儿。读上几句,心就会静下来,去和孙少平一起拼一起闯,感觉那段时光真是幸福。
《平凡的世界》看完后,已经是三个月过去了。我用攒的钱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把蜂窝煤从城里送到了乡下。我又从老先生那里借了《活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月亮和六便士》好几本书。那时候我已经攒了一台电脑,每天晚上不管有多累,我都要在QQ空间里写上一篇日志,记录自己读书的感悟和对生活的希望。
我去老先生家还《人性的枷锁》的时候,老先生已经病势垂危了。临走,他把他的两个书架和书都送给了我,并建议我开一家书店,尝试着转一转行。
我不想让老先生失望,很快就把书店开了起来,因为是主营旧书,所以起名“沉香书店”,取“书是陈的香”之意。书店以借阅为主,利润不大,刚够交房租,为了坚持下去,我和妻子俩人忙活,她盯着门市,我白天去学校门口,晚上再去公园摆书摊,一直摆到夜里10点多。那时候精力充沛,回到家还要写上一篇日志,因为读了一天书,感悟也不少,必须要写下来。
以书会友,我认识了在文联工作的张老师。他给我带来一个征文信息,我试着投稿,竟然得了三等奖。这一下子激发了我的写作热情,一篇篇文章在县里市里陆续发表。来看书的人夸我,看书多就是好,肚里有“墨水”!
我的书店虽然只干了一年,但这一年中,我把店里的书都通读了一遍,我觉得这是生活给予我最大的财富。书店关门了,我和妻子舍不得这些“精神食粮”,就把它们都搬回家去。
我们重敲锣鼓另开张,店里换上“物质食粮”,开起了副食店。没有顾客的时候,我仍旧看书,书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好像没有它,就失去了不少味道。
书不卖了,朋友没丢。张老师帮我找了一家报社做兼职编辑的活儿,钱不多,但这种成就感,让我乐此不疲。我加入了沧海风文学论坛、黄鹤楼文学沙龙和各种零售文学平台,认真完成每一篇约稿,连年获得好几家报刊的优秀通讯员称号。今年,我又接连负责起三个企业文化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粉丝。
从体力劳动到脑力劳动,读书串联起了这个转变。走好下面的路,更要把书坚持读下去,在书的陪伴下,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不平凡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