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闲聊时得知,两个月前,他作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成为一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
虽然之前时常会看到有关遗体捐献的新闻,但听到朋友如此轻描淡写地讲述这件事情时,还是不免惊讶,并对他刮目相看。
我始终觉得,在遗体捐献志愿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是一件特别需要勇气的事情。
我问他,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件事情?
朋友说,也许是年轻的缘故,虽从未认真思考过什么是死亡,却也清楚地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如果哪天自己不在了,还能以这样的方式帮助别人,甚至延续生命,该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
朋友的一席话,让我想起了作家史铁生在《奶奶的星星》中祖孙俩的一段对话——
“人死了,就变成一颗星星。”
“干嘛变成星星呀?”
“给走夜道儿的人照个亮儿……”
我想,人体器官捐献者就是这样一颗星星——用自己的光去照亮别人的路。因为这不仅是对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
诚然,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但越是如此,越能显示出捐献者的伟大之处:长沙一位酷爱篮球的中学生突发脑溢血去世,他捐献的器官帮7人重获新生;21岁胶州女孩因意外去世,父母遵从她的意愿捐献了7个器官组织,挽救了7个不同的家庭;从器官受助者到捐献者,受助者周海在生命最后一刻将大爱传递了下去……
器官捐献为我们重新诠释了生命离开的意义。在这些人中,有老人,有孩子,有男人,有女人,尽管身份各异,但他们都在生命凋零的最后一刻,将温柔与大爱留给了人间。
这是世上最慷慨的馈赠——人间的美有千万种,称其为“最美”毫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