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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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巡 察 公 告

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关于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根据市委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邮政信箱:沧州市第322号邮政信箱(市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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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awd1983ms@sina.com;

同时,巡察组将通过二维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网络问卷调查,请您积极参与。

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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