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陌生老人摔倒,你会不会去扶,是人们一直热议的话题。而曹风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碰到老人走路摔倒,飞奔扶起。
11月30日,家住南皮县城的曹风雷到位于安顺路的一家银行办事。曹风雷在银行取款后,刚一上车,就发现马路右侧辅道上,有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颤颤巍巍、腿脚极不利索地走着。突然,这位老人一个趔趄没站稳,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曹风雷车门都没关,刚取的现金还在车座上放着,他就飞快跑过去搀扶。老人穿着棉拖鞋,站起来有些吃力,他就让老人搂着自己的脖子,用双手架着老人的腰部,把老人扶到安全地段。之后,曹风雷一边帮老人掸掉身上的土,一边问:“爷爷,这么冷在外面干啥呢?您家住哪里?我送您回家吧!”老人说自己出来遛遛弯儿,家就在旁边的烟草小区。曹风雷将老人送到家门口,看到老人安然无恙后才离开。
“当时,来不及想太多,下意识就去扶起老爷爷。事后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自家的长辈倒在地上,我也希望有好心人能提供帮助。”今年19岁的曹风雷,在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读大二,他再次谈起这件事时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既是见义勇为的免责条款,也被称为“好人法”条款,是鼓励见义勇为、消除“好人”后顾之忧的基础性法律保障。
如果“扶不扶”是道选择题,曹风雷给出了正确的选择。他作为一名大学生,在重塑社会信任、提高道德水准方面,成为一名良法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