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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机制。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定期召开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会议,多次进行信息衔接、工作部署调度,将脱贫人口就业任务量化到市县,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季通报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就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提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给予就业服务补贴。对脱贫人口个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参加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补贴。2022年,全省脱贫人口享受就业帮扶政策补贴共3.24万人次,涉及2225家企业,支出就业补助资金9949万元。
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加强防止返贫就业动态监测,强化数据信息交换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定期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比对分析防贫对象数据信息,精准掌握防贫对象就业状况、就业意愿、培训愿望和帮扶需求等情况,及时发现防贫对象务工不稳定现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消除可能存在风险。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我省坚持外出务工与就地就近就业同向发力,稳定有组织劳务输出、帮扶车间吸纳、居家灵活就业、返乡创业带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五渠道”务工就业。同时,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帮扶脱贫人口实现高质量就业。
培育劳务品牌,激发带动就业新动力。在劳务品牌建设培育过程中,脱贫人口、农村劳动力有大量机会,通过参加技能培训掌握务工的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目前,全省认定“河北福嫂”等省级劳务品牌30个,62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打造特色劳务品牌77个。“河北福嫂”被人社部推荐为全国家政护工类劳务品牌代表,作为全国20个优秀典型参加全国劳务品牌大会云展示活动。
此外,河北还通过深化劳务协作、推出“人社惠农贷”等措施,进一步助推脱贫人口就业。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加强劳务协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招聘机制,组织有意愿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到京津务工。省内经济较发达的73个县区与6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部签署结对帮扶劳务协作协议。省人社厅、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省乡村振兴局通力合作,在全国首创研发推广“人社惠农贷”,自2022年4月28日实施以来,已向576名脱贫人口投放资金4810.79万元,为他们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