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继续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抓好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两课”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压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全面推进“扩容提质”项目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学校28所,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31136个。中心城区规划开工建设9所中小学(新华区2所、运河区5所、沧县2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跑办教育园区建设相关手续,推动职教园区尽快开工建设。
继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认定。深入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积极创建规范化达标园,实施幼小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建立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推进校内减负提质,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继续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确保市、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达到规定标准。严控大班额增量,规范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沧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优秀校长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师,提升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完善高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力求取得实效。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开展中职学校达标指导与验收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实施月报和督导包校制度。支持河北吴桥杂技艺术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联合职业学院举办二级学院,创造沧州特色的中高职衔接教育。深入开展区域经济与企业现状调研活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全市职教干部教师开展“访千家企业、优化专业与人才培养方案”系列工程,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办好职业院校班主任工作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师生专业技能大赛。
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落实特岗计划,继续实施市本级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积极争取省级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及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名额,做好沧州生源部属师范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举办校长培训班,打造高素质校长队伍。实施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培训中小学乡村教师5000名。
严格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严格体温监测、校园消杀,保证物资配备,做好防疫教育,筑牢学校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开展“校园警卫室”建设,完善学校“三防”建设,突出抓好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重点,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