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1月1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朱春燕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65人,实到6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补选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的汇报和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讨论提出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沧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讨论提出了《关于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