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志辉 张伟 郭彬 尹君伊)1月18日,按照大会的议程安排,出席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别举行会议,审议《关于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认为,各项决议(草案)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符合沧州发展实际,充分反映了代表的心声,表达了人民的意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对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必将给全市人民带来更多实惠。
代表们一致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等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代表们还酝酿了补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审议了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