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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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3年1月18日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发肺腑之声、建务实之言、献创新之策、凝奋斗之力,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截至2023年1月16日17时30分,共收到提案364件。根据《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提案立案审查细则》,经审查,立案359件,转为意见和建议5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71件,占75.49%;集体提案88件,占24.51%。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95件,占26.46%;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15件,占4.18%;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52件,占14.48%;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75件,占48.7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22件,占6.13%。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有广度。既有加快建设“八个沧州”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又有事关群众衣食住行等具体事务的真招实招,关注大局有高度,反映民意有温度。二是调研有深度。符合《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调研细致深入,征求意见广泛,分析问题透彻,质量进一步提升,立案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只有5件提案转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三是建言有力度。提案做到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紧密联系沧州发展实际,充分体现了委员们的政治自觉以及履职尽责的情怀担当,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优势。

大会闭幕后,提案将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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