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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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我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给予支持扶持

本报讯(记者申萍)日前,我市制定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房地产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召开房博会,引导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折扣、特价房、现金抵扣券等方式,加大购房优惠力度。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优化安置房筹集渠道。统筹当地存量商品住房房源,引导和鼓励征迁群众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缩短群众回迁安置周期。

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方式。支持各地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保租房的重要渠道。对政府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收购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等方式筹集的保租房允许向新市民、青年人先租后售,承租人租住上述保租房满5年后,在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基础上且个人(夫妻)名下没有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购买,已交的租金计入购房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可用于保租房的购买、新建、改建以及改造等相关支出。

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按其地上面积9%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30%。鼓励符合条件的超低能耗建筑积极申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给予积极引导支持。

缓解施工企业资金压力。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鼓励其对沧州市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高新区、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发放施工贷,缓解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优化施工前期手续办理。对剪力墙结构工程中,地基为基础桩基加筏板基础的,探索推行桩基工程先行施工。

加快棚改回迁房回购资金支付速度,按阶段缴纳农民工专用账户工程款。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专用账户监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和相关规定要求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

此外,我市将取消规划条件中阳台封闭的强制要求以及对顶层退台的限制。结构内阳台按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结构外阳台按半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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