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营商环境就像一个强大的磁场,承载要素流动,吸引项目落地,带动创新创业。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法治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关键指标。哪里法治环境好,权益受保障,企业就往哪里走,哪里发展就更优更快。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既是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架起法治“防护网”。众所周知,保市场主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棋眼”。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个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织牢营商环境防护网,就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促进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环环相扣、协同推进,更好维护每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它们在共享个性化、定制化、快捷化法律服务的同时,放开手脚、减负前行,不断提振兴业信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划出法治“边界线”。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政府要找准角色定位,当好服务员、勤务员。围绕提高政策服务水平,提升政策服务效率,公平、高效、主动地服务企业,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政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防止“官本位”、朝令夕改、来回“翻烧饼”,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有效规避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从而建立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托起法治“公平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就需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依靠法治破除所有制歧视、大小歧视、新老歧视,破除不必要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只有这样,市场主体才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经济活动才能顺利进行。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服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以法治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风险,以法治促进企业创新活力释放。(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