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用什么人,关乎国之根基,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组织部门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职能部门,应在干部选用过程中严守“三线”,把牢选人用人关。
明确政治底线,旗帜鲜明定立场,拧紧选人用人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政治定力不强,就会思想跑偏,迷失信仰,患上精神“软骨病”,进而行为出格、突破底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组织部门在干部选用过程中应严把政治关,强化政治标准,将干部选用政治条件要求明确化、精细化、定量化,促使干部信念坚定常态化;强化政治历练,将干部放在重大任务中磨砺责任担当,既听其言,又观其行,切实把稳干部思想之舵;强化政治考察,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依法依规正常使用或提拔重用,推动干部有位有为,营造干事创业“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
突出实干准线,近观细考重实绩,立正选人用人风向标。选人用人当树立鲜明、正确导向,方能滋养正气清风,选拔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在干部选用过程中要坚持下沉一线、敢于担当、倾听民声,选派干部到一线、到基层磨炼成长,于艰难困苦中磨意志、验毅力、检初心。多去改革发展稳定最急需、最迫切的领域,识别真抓实干不虚浮、攻坚克难不退缩、勤政为民不懈怠的干部,坚持以实干论英雄、以实绩选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评价机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近距离、多维度、全方位衡量干部,为干部精准“画像”,杜绝“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的病态选任,为真正谋事干事者搭建平台、畅通渠道。
严明纪律红线,规范程序守制度,挥好选人用人指挥棒。选人用人,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更应树立纪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干部选拔应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实行严格监督、动态管理,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所选任干部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在干部选用过程中,应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提拔使用干部时,综合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反馈信息,同时发挥群众作用,持续加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依法依规正常使用或提拔重用,打造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