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绘好创建“路线图”
“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以破釜沉舟的姿态、背水一战的决心、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力打赢创城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不同层面会议,进行密集调度部署。
市公安局将创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精神,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细化责任标准、强化督导考核,高强度、高密度推进创城工作。
工作方案细之又细。制定出台《沧州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抓攻坚、抓提升、争一流”工作方案》《沧州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提升实施方案》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创城任务目标和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分解。
动态督导严之又严。对照最新《沧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跟踪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制定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导考核奖惩办法》,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先后发现整改问题120余处。
立足工作实际,高站位绘好创建“路线图”,市公安局持续推动创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突破创新。
抓好着力点、盯紧关键点,守护道路畅安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既要筑牢基础,又要找准定位、抓好着力点,做到一点突破、全盘皆活。”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市公安局将交通秩序提升与交通环境净化作为重要抓手,完善交通组织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让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推动《沧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总体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完成42个创城实测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149个路口全息雷达建设。冲刺攻坚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将登记点位向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延伸,全面落实“预约办、延时办、错时办、加时办、上门办”等服务模式,中心城区已登记上牌29.8万辆。
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不文明停车专项治理,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8万起,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3150起、占路摊贩710处、私设地桩地锁25处。
盯紧关键点位、从群众身边事做起……市公安局全警在岗、全面推进,全力以赴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聚焦主业、主动作为,织密平安防护网
平安,民之所盼。
市公安局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紧盯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主业,织密平安防护网,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掀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高潮,集中组织夏季治安巡查宣防等专项行动。主城区全面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持全市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制校园”总目标,全力推进“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提档升级,持续巩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建设,并依托校园教职工、专职保安、家长志愿者和公安民辅警4支队伍,全力做好学校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护学岗”高峰勤务,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一把手高位谋划、一条线联动护航、一张网集成服务,一幅社会稳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画卷在狮城大地徐徐铺展。
抓住“末梢”、提升“精度”,将“大道理”化为“实效益”
大厅窗明几净,办证流程、办事须知均摆放在醒目位置,走进新华公安分局,文明新风处处彰显。
优化窗口服务形象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体现,市公安局全体窗口内优服务质量、外树标杆形象,争创老百姓心中的“雷锋服务岗”。
抓住治理末梢,提升治理“精度”,让文明城市创建的“大道理”化为“实效益”。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市公安局统一24个窗口实测点位的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站建设、标识标牌张贴、便民设施设置、门前“五包”等验收标准,持续推进“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所有实测点位都达到了市级“红名单”标准。
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安全。市公安局将无物业管理开放和半开放小区人防工作作为攻坚重点,引导街道、社区、相关单位和邻近商铺积极参与人防工作,2022年投资6万余元为结对共建的荣兴、新兴社区更换公益广告展牌110余块、不锈钢宣传栏9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清理小广告550余处。截至目前,市辖小区“三防”设施全部达标,得到社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创造更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力推进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先后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开展联合清查行动79次;积极配合城管、民政部门加强对商场、广场、车站、公园、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遣送工作。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全力投入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保持“拼”的状态、提升“争”的意识、鼓足“干”的劲头,用别样“警色”为城市文明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