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佳芳 本报通讯员 朱 冲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贯彻落实举措》,围绕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政策、落实好以技能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使用制度政策、完善落实好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落实好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制度政策等4个方面的目标进行谋划,制定了12项政策措施和4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职业教育
让高技能人才“兴起来”
《举措》明确,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同时,采取多种模式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推动中国特色学徒制,采取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鼓励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研修交流活动。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举措》提出,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对接沧州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采取中职中专、技工院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职中专、技工院校招生规模。以职教园区建设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设置专业,打造“双师型”一流教师队伍,扩大实训规模与水平,建设具有全国全省高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扩大沧州技师学院办学规模,学院入驻职教园区,高级工、预备技师班要达到学生规模的80%以上。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不低于30%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收入,在合理扣除当期需支付的实训设备和耗材购置、教材开发、水电等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核增单列管理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自主分配。
健全岗位使用机制
让高技能人才“用起来”
《举措》指出,落实好以技能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使用制度。
完善落实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支持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
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落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升学、初次薪资确定、征兵入伍、职称评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对新招录或未定级职工,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岗位条件,结合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要求,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多种方式奖励
让高技能人才“香起来”
在优化高技能人才激励服务方面,《举措》强调加大评选表彰力度。
首先,健全以政府表彰为导向、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人才进行特殊奖励。对我市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在省表彰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奖励。对我市推荐获得“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称号人员,一次性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我市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市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8000元和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市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其次,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县(市、区)人才分类目录。注重依法依章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再次,落实技能人才引才、稳才、留才政策。对引进符合沧州狮城人才范围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在城市直接落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待遇标准予以落实。支持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打破岗位、身份、地域等界限,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
《举措》要求,到“十四五”末,我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由目前的26.27%提高到31%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由目前的32.28%提高到36%。到2025年年底,新建2个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