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伟)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落实举措》,支持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园区)投资建设项目(不含住宅类房地产)快速落地投产,推动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强化政府前期统筹。加大园区建设用地储备,各县(市、区)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有效保障土地储备项目的资金需求。建立用地指标激励机制,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园区内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支持产业和急需开工重大项目所需土地指标给予倾斜保障。加快编制形成“一张蓝图”,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市各类规划数据归集和处理,设立统一的数据存储库。推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智慧选址”系统移动应用,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服务导图,指导意向投资主体及时开展相关评估评价事项。强化区域评估及应用,各县(市、区)对园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明确适用情形,强化评估评价结果与建设条件集成、项目生成、部门审批的综合运用。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相关审批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探索推广“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标准地”土地供应。
规范审批关联事项。提高规划审查时效,完善投资项目规划和审查“分级管理”机制。推行项目前期服务一体化或项目总承包招标方式。调整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各县(市、区)可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范围内,研究提出本地征收标准。(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