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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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消防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本报讯(记者胡学敏 通讯员马舒晗)清明节期间,居民祭祀、踏青活动增多,火灾风险高,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呼吁广大群众:改变烧纸的传统习俗,倡导文明祭祀方式,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一切明火,沧州市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在此期间,各社会单位、场所要做好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强化员工培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以及林区、墓区等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居民离家前,应关闭家中燃气、电器开关,关好门窗,清理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驾车外出时,要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停放车辆时不要靠近杂草、树木,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郊游踏青时,遵守景区、林区防火规定,教育儿童不在野外玩火。也不要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树林、草地。不要在林区、山地附近吸烟、野外烧烤或点燃篝火。在户外野炊时,应选择无风天气、远离易燃物、靠近水源的空旷地带。如发现起火情况,可采用水、沙土等进行灭火。

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请勿卧床吸烟并注意熄灭烟头。

遇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并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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