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陈新(女)代理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