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三版)
沧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规范文明用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狠抓工作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对外工作决策部署,把握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好常态化涉外疫情防控,推进抗疫国际合作,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工作。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友城高质量发展。
3.积极为民办事。推行APEC商务旅行卡网上直报制度,简化申办流程,积极扩大政策惠及面。统筹做好邀请外国人来华来沧工作,畅通“网上申请、网上审批”服务渠道,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举办全市涉外管理、礼宾接待、英语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外事干部知识储备和能力素质。
4.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作风效能,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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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国资委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融合,将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优势。
2.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力度打造现代化国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支持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3.做好危困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待遇,将补贴费用按时发放到位。
4.完善监管体系,把准职能定位,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服务理念,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提高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和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深入落实委领导包联企业机制,下企业、进一线,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与企业共同想办法、谋对策、解难题。
6.主动服务驻沧央企、国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联络央企、国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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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广播电视台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八个沧州、九个强市”建设,全媒体策划,全要素创新,全方位实施,让党的主张、党的声音传得更开更广更深入。
2.以讲述沧州好故事,传播沧州好声音,塑造沧州好形象为己任,以中央与省主流媒体的主要新闻栏目播出推送为目标,树立“大外宣”理念,整合资源,强化机制,策划选题,挖掘典型,把沧州的新经验、新举措、新优势、新成果、新风貌在中央和省级的主流媒体与主流网络媒体上报道出来。
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文化繁荣发展战略,遵循文化创作规律,守正创新,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沿海经济带建设,弘扬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与沧州本土文化,策划推出系列主题鲜明、群众喜爱的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精品、大型文化活动,以浓厚文化氛围优化营商环境。
4.进一步深化融媒改革,努力打造“移动优先、全媒体跟进、融媒体传播”的新业态。《问政面对面》《直播沧州》等栏目提升内容和直播质量,提升关注度,打造栏目品牌。
5.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方针,不“炒作”新闻,不歪曲事实,不搞虚假报道;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低俗粗俗媚俗,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及成果;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搞以稿谋私、“有偿新闻”。
6.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把镜头话筒对准群众,聚焦群众关切,提供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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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体育局
1.聚焦河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沧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等重大赛事,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持续提升竞技综合实力。
2.加快建设运河武术名城、推动文武沧州建设,组织举办“沧海武韵 魅力狮城”系列赛事,充分发挥赛事以武会友、交流互鉴作用,助力武术之乡发展。
3.实施体育场地设施惠民工程,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使群众健身更便捷。
4.认真落实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切实提升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
5.积极参与河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等体育产业品牌培育工作。充分利用河北省体育消费券(冰雪消费券)政策,引导市民参与体育消费。
6.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手续等全部内容以及不予办理理由;认真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限时办结业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密切关注、严肃纠治体育系统、体育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治理,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大力培树真抓实干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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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统计局
1.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以“两转两促三思考”作风要求为抓手,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据实统计、应统尽统,精心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大型普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及时完整,努力推动全市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美好篇章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统计条例》,推动“双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大统计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统计资料及台账管理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服务周到、便捷高效的统计服务。
3.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坚持常态化政务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沧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数据发布内容、口径、时间、范围、流程。定期召开数据新闻发布会,加大对关注度较高的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认真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坚定不移开展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治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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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1.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出台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2022年版及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落实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备案”,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继续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降低成本、提升便利度,落实好帮办代办服务,为群众创业保驾护航。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继续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让更多办事群众在改革中受益,充分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
3.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城市品牌竞争力。打造5个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政务失信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整治,保持政务失信动态清零。推动信易贷建设,结合信易贷考核指标,推动“一键融”平台入驻企业完善授权委托书。持续提升信用贷款平台发放额度,推动实现市级平台全流程放款工作,争创全国融资授信示范平台。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移动审批”“智慧选址”系统建设,探索网上监管、移动监管,将信用信息接入审批监管全过程中,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审批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广19类建设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在审批系统中设置相关应用场景进行“定制审批”,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5.持续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化“政务服务综合体”转型。加强平台支撑,提高网上办理能力。加大推进市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力度,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和流程配置,提高基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6.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水平。协调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清除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隐形门槛,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着力提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拓展全流程电子化广度和深度,完善全流程电子化自建交易平台电子归档、合同在线签订等功能,积极开展市本级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7.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拓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重点整治市委提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进一步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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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树立融合思维。将国防动员建设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融入城市建设、融入服务保障民生。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动态管理人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人防工程监管职能,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手续实行承诺制办理,在政策构架内提供最优质服务。
4.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讲纪律、有权不任性,守规矩、言行不越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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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乡村振兴局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聚焦“固根本、防风险、抓创新、促提升”,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增强重点帮扶县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
2.持续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早宽简实”原则,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严格退出管理,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3.持续强化资金项目资产监管。严格落实《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落实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压实管理责任,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移交。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将2023年作为“服务基层年”,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本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靶向纠治、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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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敢于担当,高标准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任务。执行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有访必接,耐心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限内,从速办理。
2.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宣传有关医保政策法规,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有关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药品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及业务事项办理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3.增强服务意识,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单位做到热情礼貌接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为广大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4.有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5.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申报办理医保业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6.按照沧州市2023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要求,进一步推动住院费用手工报销全面实现网办。确保住院费用手工报销网上申报办结率100%,确保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医保便民服务覆盖率达到80%。
7.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8.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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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供销合作社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2.认真履职尽责,发挥服务职能。一是积极开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023年全市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实现县级全覆盖,全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700万亩次以上,积极配合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助力运河沿岸退林还耕工作,2023年争取在大运河流经的6县(市)托管退林还耕土地10万亩以上。二是构建县域商贸流通网络体系。拓展对外配送业务,提供分拣包装、快递物流、仓储保鲜等专业化服务。2023年,计划50%以上的县级供销社要建立起县级商品配送中心。三是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加大对接,建设本地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推进农产品流通,提升沧州农产品销售水平。2023年,计划建成2家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四是加快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2023年在条件合适的乡镇或大的行政村新建基层社10个,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40个。
3.强化纪律建设,推动正风肃纪。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用权、廉洁从政,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突出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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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观念,秉承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工作措施,用心服务、耐心服务、贴心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满意度。
2.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和程序办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将政策法规、办事机构、办事流程等内容在市残联官网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3.实施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为920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3300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2093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全年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515名,为2454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839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1586名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为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奉公、清正廉明,坚决抵制吃拿卡要、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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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全力推进“党建+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发挥组织功能,安排法官分片负责联系辖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定点联系、精准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2.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诉前调解、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3.优化10项执法办案便民利民新措施。做到登记立案不拖延、生效证明免提供、跨域立案全覆盖、网上线上不打烊、诉讼退费主动办、绿色通道优先办、律师服务一码通、诉前化解规范化、立案服务标准化、流程节点透明化等措施跟进完善,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到诉讼服务的便捷性。
4.巩固成果着力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工作查人找物力度,进一步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提高执结率,保障改善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5.做好审判流程和司法信息公开。实现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全程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当事人公开,全市法院审判流程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应当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依法可以公开的庭审,原则上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6.加强干警队伍和司法作风建设。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提升办案效率。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全市法院“大排查、大整顿”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法违纪举报线索有案必立、有报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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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巩固“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八个沧州”、打造“九个强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投身更高水平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建设,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美好场景建设。
3.坚持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电信网络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党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部署,全方位推进检察监督理念更新、职能深化,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优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行动,突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加快建设美丽沧州。
5.着眼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全面提升队伍履职素能。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6.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拓展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7.推行“阳光检察”,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以及依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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